郑某于深夜用滴滴软件接单,从三里屯附近接上王女士去海淀双泉堡公交车站。在到达目的地后,郑某忽然起了色心,他将车门锁住后爬到后座,殴打并强奸了王女士。近日,郑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滴滴公司表示,郑某当时使用妻子注册的账号接单,拉活时使用的车辆未注册。
▲嫌疑人郑某接受检察官讯问。视频截图
□案情披露结完账司机到后座施暴
今年7月4日零时许,郑某驾驶轿车送发烧的儿子去北京儿童医院就诊,由于有奶奶带着孩子看病,郑某坐在车内等待。闲来无事,郑某拿起手机打开了滴滴软件。
凌晨3点多,郑某承接了王女士呼叫的顺风车业务,随后开车赶到朝阳区三里屯附近接王女士上车后离开。凌晨3点24分,郑某将王女士送到海淀区双泉堡公交车站附近。王女士支付了16元车费准备下车时,郑某竟然动了色心,他在驾驶座把车锁上后爬到后座,将正准备打开车门的王女士拽住,并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不让她出声。此后,郑某去脱王女士的衣服遭到反抗,他甩手打了对方一耳光,随后郑某强行与王女士发生了性行为。
当日凌晨5点,郑某驾车回到医院接上母亲和孩子回家。事发后,王女士打电话报警,海淀警方经查询王女士手机所留司机的滴滴专车账户信息发现,郑某注册的滴滴专车司机账户的名称是假的,当天凌晨开的车也不是注册的那辆车。随后,民警经工作确定了嫌疑车辆的真实信息,锁定嫌疑人郑某,并于当日下午5点,在郑某暂住地将其抓获。
经查,郑某的滴滴专车账户名称是“我也来试试”,注册车辆时一辆牌号为“京×××209”的白色别
克车。检察官表示,2014年3月郑某曾因嫖娼被西城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4天。郑某在接受检察官提讯时说,他用滴滴软件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以前经常通过滴滴打车,自己也拉过两三个活儿。郑某表示,他已经认识到错误了,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并对被害人表示抱歉。
目前,嫌疑人郑某因涉嫌强奸已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滴滴回应司机变更乘客可不搭乘
昨天,滴滴方面向记者表示,本案发生于今年7月,公司第一时间配合警方侦查,依法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相关注册信息和订单信息,帮助警方顺利、快速侦破。
“这也说明,滴滴平台每个司机的服务都有迹可循,平台一直在发挥安全作用。此案虽是个案,但用户安全永无小事,滴滴再次重申,绝不容忍、绝不姑息任何利用滴滴平台为非作歹的行为。”滴滴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目前滴滴是对参与到顺风车业务中的每位车主上传的身份证、行驶本等信息进行人工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顺风车还必须绑定微信及微信支付才能提现,进一步验证用户信息。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系冒用其妻子的账号接单。”滴滴方面称,对于变更车辆、变更司机进行顺风车接单的情况,乘客可通过车牌、车型信息以及性别头像进行辨别,有权投诉并拒绝搭乘。
□专家说法
可在车上安监控辨司机真人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少卿表示,目前,通过网络约车平台叫车的运营模式存在权利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的问题。专车采用网络平台、乘客、司机、租赁公司四方(顺风车一般是“三方协议”,没有租赁公司)到底存在怎样的法律关系,出现问题后各自承担什么责任,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并不明确,这就凸显了当局监管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让专车运营平台承担“无车承运人责任”,也就是说虽然车辆不属于平台,但平台同样要承担与传统出租车经营企业类似的承运人责任。
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网络平台公司与司机还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司机,都要建立合同关系。
黄少卿认为,在合同约束下,司机就是代表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而不是个人业务,那么出现问题平台公司必须承担责任。就如同现在的出租车司机一样,一旦其发生类似情况,出租车经营企业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位业内人士说,专车运营建立在新技术发展的基础上,车主、乘客双方的信息更加明确,从信息对称的角度讲,专车运营更加安全。
这位业内人士说,顺风车与普通出租车公司相同,都可能存在正规驾驶员被临时交换的问题,甚至车辆也被临时交换。从技术上讲,完全可以实现监管,比如给车辆安装GPS定位装置,一旦出行服务启动,后台可自动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如果注册车辆原地不动或与既定线路发生很大差异,后台可自动报警。这就解决了车辆不一致问题。
另外,在车内安装监控设备,非注册驾驶员应该也比较容易辨认,当然还有其他技术手段监管人员不一致的问题。也就是说,监管平台对于服务车辆以及人员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还是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但需要相当高的成本。顺风车便宜收费,运营平台是否愿意在这方面投资很难说。
□其他案例
的哥在夜场趴活寻艳遇
现年31岁的陈云是密云人,曾是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
2011年11月7日凌晨2时许,陈云在朝外大街钱柜KTV门前拉上32岁女子于某。在运营途中因故与于某发生口角,遂用绳索将于某捆绑。后陈云驾车来到密云县一处小树林内将于某杀害,并窃得苹果手机1部。2012年10月2日凌晨4时许,陈云在工体北门外搭载22岁的女子桑某,在运营途中因故与桑某发生口角,遂用随身携带的电棍对桑某进行威胁,后驾车将桑某强行带至密云县其租住地内,用绳索将桑某的双脚捆绑,并闷堵桑某的口鼻,致桑某死亡。2012年10月12日,陈云被查获归案。陈云交代,自己与被害人均发生过性关系。
法院认为,陈云故意非法剥夺别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并将一名被害人尸体肢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陈云秘密窃取别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亦构成盗窃罪。2013年7月1日,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陈云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
印女子遭优步司机强奸
2014年12月5日,印度一名年轻女子深夜用优步(Uber)预订出租车,不料上车后遭司机强奸。
据《印度时报》报道,这名受害女子是一家金融公司高管,居住在印度首都新德里北部地区。2014年12月5日晚,她在新德里南部与朋友聚餐,22时左右用优步手机应用预订了一辆出租车,大约22时30分上车,准备回家。这名25岁女子上车后开始打瞌睡,后来忽然惊醒,发现司机不知何时来到后座,对她动手动脚。
“我试图推开他。我环顾四周,发现车子停在荒郊野外。他打了我几巴掌,还威胁要杀我。”这名女子说,司机强奸了她。
这名犯罪嫌疑人是美国优步公司的签约司机,通过优步叫车平台获取客户。强奸案发生后,不少人对优步公司是否有效地审查司机背景、检查车辆状况等产生质疑。优步没有自己的司机或车,相当于乘客与司机之间的联络平台。印度警官维尔马介绍,警方发现,优步公司“存在重大疏忽”,例如那辆出租车上没有全球定位装置,优步公司在与司机签约之前也没有审查过他的身份背景。
相关提示
上车后致电亲朋前来接应
检方表示,从相关案例中可以看出,不少人在使用打车软件或从事相关行业的时候可能是心怀不轨的。女性在乘坐异性的车辆时,在上车之后应提早和自己的朋友或家人取得联系,告诉家人和朋友到指定地点去接应,这样可以保证有不轨想法的人得到提醒,避免受到侵害。
警方提示,女性通过软件叫车后,在上车时,应注意车牌、车型、司机照片等信息是否和软件上的信
息相符。如不相符应提高警惕,建议女性尽量避免单独在夜晚打车、叫车,最好结伴乘车,钱财不要外露,上车时注意车内是否有异常物品等,提高警惕和防备意识。如遭到司机侵犯后应第一时间报警,保留一切可收集的证据,如乘车信息、打车票据或车辆牌号,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另外,相关打车软件公司也应积极和警方配合,做好注册司机身份信息审查核实的工作。
对人员审核不严平台担责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表示,女性乘客被司机骚扰或侵权时,应注意保留证据,一旦发现情况不对应立刻打开手机录音留存证据。
一般此类侵犯多发生在私密空间,乘客应在能保全自身安全的基础上采纳智斗方式留存证据或寻求逃离方式,切勿以可能激怒司机的方式取证或自救。一旦遭到侵权后应立刻报警,将保留的证据及时提供应警方。
在乘客被司机侵权时,若相关打车软件公司对于受害乘客和司机属中介性质,则要看相关公司在对人员审核方面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如果有重大过失则将从过失角度承担一定责任。若相关打车软件公司与受害乘客之间属直接签署旅客运输类合同关系,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则相关公司应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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