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负责人12日就三星Note7手机燃损事件表示,希望三星公司承担起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手机召回的后续处理工作,维护好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商品质量的管控,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这位负责人在答复记者发问时说,三星Note7手机发生燃损事件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多次与三星公司了解沟通相关情况,并于9月23日上午约谈了三星(中国)公司有关人员,对三星公司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解决中国消费者的合理合法诉求,避免差别对待不同国家消费者。
二、加强商品质量内部管控。在设计、研发、生产等各环节加强商品质量内部管理,严格管理供应商,加强渠道管理,确保投入市场销售的商品质量合格,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主动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动落实法律赋予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自觉承担商品售后服务的责任。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手机,要自觉停止销售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对于存在缺陷的问题手机,应主动报告有关行政部门并采纳召回等措施,主动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自2016年10月11日起,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SM-N9300 Galaxy Note7数字移动电话机,共计190984台(包含2016年9月14日公告首次召回的1858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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