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加州圣何塞一名联邦法官有条件批准一起针对谷歌的年龄歧视案成为集体诉讼,自2010年8月以来没有成功应聘谷歌技术岗位的40岁及以上求职者都可以列为该案原告。原告谢丽尔·菲乐克斯(Cheryl Fillekes)表示,尽管“拥有合适的资质和编程经验”,但因年龄在2007年-2014年期间四次应聘谷歌都被拒。她起诉谷歌歧视年龄较大的求职者。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贝斯·拉布松·弗里曼(Beth Labson Freeman)表示,虽然她的裁定不涉及该案实际问题,菲乐克斯出示了其他落聘者的声明,显示他们都是年龄歧视政策的受害者。弗里曼说,收集更多证据后,谷歌还有机会对该案成为集体诉讼提出异议。
谷歌发言人未就此置评。
弗里曼周三的裁定正值其他公司面临年龄歧视集体诉讼之际。惠普公司和惠普企业8月份被诉裁减“数千名”40岁及以上员工,用更年青的员工取而代之。普华永道2月份被诉拒绝年龄较大的求职者。特斯拉上个月遭到一名69岁工程师起诉,原告诉称年龄是他2月份被解雇的“一个重要因素”。不过,原告并未提起集体诉讼。
谷歌反对该案成为集体诉讼,在一份法庭文件中称,过去6年它收到逾100万份技术岗位求职申请,由于不收集求职者生日数据,因此无从知道哪些员工年龄在40岁及以上。谷歌称,找出每名落聘者落聘的所有因素将使该案难以处理。
谷歌还表示,菲乐克斯有关年龄歧视的说法是“猜测而非证据”,因为在可能获悉其年龄超过40岁后,公司还给了她多次面试机会。谷歌称,虽然菲乐克斯及其列举的其他落聘者被面试官认为适合公司文化,但他们没有能展现出工作岗位要求的技术水平。
菲乐克斯的委托律师丹尼尔·柯泰(Daniel Kotchen)表示,他们下一步将联系应聘谷歌岗位的求职者,寻找适合成为该案原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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