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晚报报道,9月29日上午,购买三星Note
7手机的深圳消费者周李久因担忧手机存安全隐患,要求退款赔偿遭拒,一纸诉状将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和手机销售方告上法庭。目前,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周李久介绍,9月1日他在福田区华强花园附近的一家商场买了两部三星Note
7手机,购机之前,他也有疑虑,担忧手机会像国外发行的三星Note 7一样出现问题。
当时正值该款手机首发日,商场店长、销售人员以及三星华南区经理均在场,3人都当场保证:“中国三星Note7的手机采用不同电池供应商,在中国绝对不会出现他担忧的那种情况。”周李久当晚排队买下两部均为2016年8月28日生产的三星Note 7手机,共花费11977元。手机包装盒上没有表示安全的黑色方块。
随后,周李久发现国内有关三星Note7爆炸和自燃的新闻不时出现,多家中国航空公司对其下“封杀令”,同时在9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对三星约谈后,三星(中国)宣布即日起召回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间制造的部分三星Note 7。中国大陆地区受影响的数字移动电话机数量为1858台,而周李久买到的两部手机均不在召回范围之内。
周李久不禁质疑:“当初说好的国行没问题,怎么现在又炸了呢?”据此,他认为手机销售方和三星在买卖中均存在欺骗行为,要求退款并索取3倍赔偿金。这一诉求遭到手机销售方的拒绝。9月29日上午,周李久一纸诉状将手机销售方和三星都告上了法院。目前福田区人民法院已下达案情受理通知书,受理此案。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目前暂未发现有国内消费者就Note 7手机问题走司法程序的案例。
根据三星销售方回应的消息,周李久所购手机是正式发布的国行版,手机电池的供应商有别于召回的那批测试机,不存在质量问题,且周李久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没发现手机有任何质量问题,因此无法给他退款或赔偿。
据悉,就在昨日中国三星电子就Note 7召回及燃损事件发表声明:经检测,可以确保在中国正式销售的国行版Note 7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对近期Note 7召回及燃损事件给中国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和担忧致歉。
三星电子表示,该产品是在全球统一的质量标准和品控体系下生产的,三星电子从未且永远不会对中国采用双重标准。三星称,最初收回的部分问题产品检测结果显示,电池内部并无燃损迹象。经第三方机构中国泰尔实验室(CTTL)以及Exponent实验室再次检测,结果一致。
同时三星进一步表示,在中国正式销售的国行版Note 7采用的是与海外宣布召回产品完全不同的供应商提供的电池产品。消费者如在使用上遇到问题,尽快拨打顾客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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