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通讯(02618)公告称,控股股东TCL集团(000100.SZ)提出的私有化建议已在法院会议上获独立股东批准。计划生效后,预期股份自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时正起在联交所主板撤销上市。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要约人)与TCL通讯(02618)联合公布,该公告是继该等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就根据公司法第86条由要约人透过协议计划对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有条件建议而联合刊发的计划文件而作出。
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均于2016年9月14日召开,该计划的决议案已于法院会议上获独立股东批准。而普通决议案已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批准。
普通决议案包括,(1)批准通过注销计划股份而减股并使其生效的特别决议案;(2)批准于生效日期后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的特别决议案;(3)批准将公司已发行股本恢复至其于注销计划股份前塬本金额,以及将其账簿中因减股而产生的进账用作按面值足额缴付发行予要约人相当于已注销计划股份数目的新股的股款。
预期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买卖的最后日期为2016年9月22日下午4时正,批准计划及确认减股而召开的法院聆讯的日期为2016年9月22日,而公布法院聆讯结果及股份从联交所退市的意向时间不迟于2016年9月26日。
待计划生效后,预期股份自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时正起(香港时间)在联交所主板撤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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