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报道,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本月31日召开例会,通过了核电机组报废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弃物中控制棒等高放废弃物的处置标准草案。据报道,草案主要内容是要求在放射性物质影响减弱的10万年过去之前,将废弃物埋入地下70米以下。根据这一草案,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将在明春汇总标准框架。
规制委委员更田丰志表示“数座核电机组正在推进报废工作,相关工作不能再拖”,认为需要加紧推进处置标准等制定工作。
草案要求日本企业方面自填埋起对放射性物质是否外泄进行300至400年的监督。地下存在天然气资源的地区因今后有挖掘的可能性,将不列为填埋地。
据悉,这些核电机组废弃物包括乏燃料再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极高浓度高放废弃物与报废过程中产生的低放废弃物,其中低放废弃物根据活度进一步分为三类。老化核电设施报废工作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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