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的2009年,媒体曝光临沂“网戒中心”背后的暴利和电击治疗等问题。当年7月,卫生部致函山东省卫生厅,叫停“电击治疗”方法。“网戒中心”和它的掌门人杨永信一度在公众视野中消失。然而,熟悉的故事仍在这里发生。“网戒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后,每年仍有数百名青少年被送到这里接受“治疗”。
为何一个被叫停的电击疗法又死灰复燃?原因有几个。一是部分家长相信这种疗法能治好孩子的网瘾;二是杨永信称电击疗法“从未出现过安全事故”,而且“电击后,孩子们都改变得更好了”;三是原卫生部2009年叫停的“电休克治疗仪”已经停止使用,现在的“电击治疗”实际上是精神科广泛使用的“低剂量电刺激治疗”。
问题的本质还是要回归到2009年原卫生部叫停电击疗法的理由。当时,卫生部组织了专家研究和论证了相关问题,认为电刺激疗法治疗网瘾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不确切,国内外并无相关临床研究和循证医学依据,暂不宜应用于临床。
尽管杨永信称电击疗法有效,但并未经过严格的循证医学的验证。循证医学(EBM)意为“遵循证据的医学”,是指“慎重、准确和明智地应用当前所能获得的最好的研究依据,同时结合医生的个人专业技能和多年临床经验,考虑病人的价值和愿望,将三者完美地结合制定出病人的治疗措施”。
循证医学的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一个核心概念、两个金标准证据、三个基本要素、四个基本步骤和五级证据梯度。
一个核心概念就是医生治病要讲证据和依靠证据,而证据来源于高质量的临床研究,是相关最新而且可靠的文献信息,这是相对于个人经验的外部证据。不过,证占有真有假,所以需要有可靠的或者是重要的证据,也就是两个金标准证据。一是多个随机对照试验(RCT )的系统评价(SR),即系统综述或荟萃分析,二是单个样本(病例)量是足够大的随机对照试验,这两者是证明某种诊疗方法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最可靠证据。
显然,从这两个金标准来看,电击疗法治疗网瘾都是达不到的。首先是随机对照试验,即一种疗法有无效果,需要随机双盲抽取条件相似的人群进行对照试验,以判定是否有效。对于电击疗法同样如此,即需要接受电击疗法和未接受电击治疗的同样数量的志愿者参与试验,并且受试者是随机选择的,而且受试者和治疗者都不知道每个受试者分在哪一组,也不知道何组接受了试验治疗,以避免来自受试者与研究者的偏倚。
其次,试验的样本要足够大。在2009年原卫生部叫停电击疗法后,临沂“网戒中心”又治疗了数百名网瘾少年,这些人到底有多少显示了疗效,是多大的疗效,也并不清楚。即使所有接受治疗的人都有效(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这个数量样本也并不是足够大。所以,从这两点看,电击疗法的循证医学证据并不足。由此,就有可能是在拿“网瘾少年”的健康和生命作赌注。
另一方面,即使是“网络成瘾”和“网瘾少年”这样的定义也有巨大争议。最有意思的是,2013年5月,美国精神病协会将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成瘾科、中国青少年心理成长基地主任陶然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纳入该协会正式出版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这似乎意味着“网络成瘾”成为一种新的精神病。但是,迄今为止这种所谓的疾病并未被美国承认,因为其治疗费用并不能由医疗保险来支付。
另外,尽管电刺激治疗也在临床中应用,但其适应症并非“网瘾”,而是睡眠障碍等神经系统疾病,而且多数情况下被作为一种辅助疗法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并不会带来受治疗者所描述的难以忍受的巨大痛苦。
所以,电击疗法治网瘾,需要更充分的科学评价和严格的循证医学证据。而且临沂“网戒中心”进行电击疗法也明显违背了原卫生部的禁令,需要卫生管理部门调查,为何有医疗单位不执行规定,并且卫生部门调查后应当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处理办法。这种粗暴、野蛮和侵犯人权的所谓电击治疗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作者张田勘 系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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