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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玩手机到底该不该入刑

近日,上海松江交警部门在上海率先使用电子警察对驾驶员开车接打手机的行为开出罚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联名递交议案,建议“修订法律、升级管理手段,加大开车打手机处罚力度”,对开车时接打手机实行扣6分处罚,并考虑将其与酒驾违法行为一样入刑。(8月8日《新京报》)

●正方

有必要加强震慑力

当现在不管是居家外出还是挤公交地铁、不管是白天夜晚还是吃饭如厕,很多人简直是寸步离不了手机,乃至无论在哪里,一眼望去全是“低头族”,“开车玩手机”也成为普遍的现象。据一项调查,47.9%承认自己曾有过开车时看手机的经历。

实际上,因“低头族”导致的车祸事件已屡见不鲜,据称已占总事故两成以上。而开车时的低头行为危害的不仅是司机自己。比如曾有报道,一辆江苏客车以70公里的时速行驶,司机4次掏出手机,在不到7分钟的时间里,一共低头看了39次。结果,客车撞死一名骑车老人。

“开车玩手机”和酒驾一样,已经成为“马路杀手”,而且,开车“低头族”利用等红灯的间隙玩手机也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开车玩手机”还有可能危及别人正常行车,因此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开车玩手机”其实早已被明令禁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阻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阻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但和酒驾、醉驾一样,如果不入刑,显然缺乏威慑力,不足以遏制“开车玩手机”。

现在最大的难度是监管取证,这不是如酒驾、醉驾那样拦车检查就可以发现的。但比如以GPS系统监控疲劳驾驶,也完全可以通过如松江交警那样用电子警察的技术手段解决。无论如何,当“开车玩手机”的危害正在加剧,无数人可能因此被夺去生命,“开车玩手机”该不该入刑,或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

钱夙伟

●评判

社会的现实诉求

开车玩手机,已经成了一些司机的常态之为,在一些路口经常看到司机玩手机的现象,而在高速行车中,也经常会有这种现象。开车时看一眼手机需要3秒,按60公里车速算,3秒就会开出50米,而这50米完全是在开盲车,这给公共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从某种意义上说,开车玩手机,已经成为了新的“马路杀手”。

交通事故猛于虎,以前酒驾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在这个过程中,交管部门也没少花心思,不管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可能会有交管部门的吹检,但酒驾者并未将之当回事,不管你怎么检,大不了就是扣几分罚点钱,因此,酒驾问题一直没得到好转。直到酒驾入刑,这个问题才得到了较好遏制。

而现在的开车玩手机,与入刑前的酒驾一样,听凭交管部门怎么语重心长地说,也无济于事。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处罚得太轻,因为玩手机并不是每次都能被抓到,就算被抓到了也就是扣点分罚点钱完事。但这样轻飘飘的处罚,与其可能给公共安全带来的危害极不相衬,而且,久而久之的侥幸心理,也会使这样的司机醉心于开车玩手机,而放弃了对公共安全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开车玩手机,已经成了一个顽疾,而医治这个顽疾,最终还需下猛药。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联名递交议案,建议洒驾入刑,这应当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因为任何立法最终都要服务并服从于社会的现实诉求,开车玩手机,已是一种社会公害,立法应与社会变化形成有效互动,而不能对社会的迫切需要无动于衷。

马进彪

●反方

可以严管不必入刑

当然,“乱世用重典”的道理谁都懂。在手机日益普及的情况下,“低头族”越来越多,开车玩手机者也常有出现。但问题是否已经严重到非得“严刑峻法”、将其升级到“刑事案件”的程度了呢?似乎还不至于。毕竟,开车玩手机的司机还是少数,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也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且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果真要入刑,那么就要明确给出界定“玩手机”的标准,比如,接打电话、刷微博微信算“玩手机”,我就从兜里掏出来在手里拿了一会儿,算不算?我推测,由此引发的争议和矛盾肯定少不了。

其实,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有很多,并非只有“玩手机”一项。摆弄收音机和音响、设置导航之类自不必说,哪怕是听收音机、听歌,也有走神的时候。“玩手机”入刑了,这些行为是否也要入刑?因此,我觉得现有法规对“阻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罚,还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大可不必画蛇添足,将“玩手机”刻意拎出来说事儿。

确保行车安全,离不开法律法规保驾护航。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更不能什么问题都寄希望于通过入刑来解决。并且,司法资源有限,什么事情都入刑,恐怕不仅起不到预期的效果,反倒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管住“开车玩手机”之类的危险行为,一方面要靠引导教育,让所有的司机都认识其危险性;另一方面,只要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就足够了——发现阻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依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可不必再多此一举,单独弄出个“入刑”来。

乔志峰

●建议

不妨在实践中衡量

随着手机的普及,人们越来越离不开它。手机大大方便了人的生活,与此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过度使用手机,占用了个人太多的时间,伤害了视力,个别时候还带来危险。这都是对手机使用者本人来说的,危害性还不是最大。开车接打手机,问题就更严重了。因为这不仅仅对开车者有危险,对于路人同样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上海交警部门对开车接打手机进行处罚,体现了对路人负责,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决心和责任心。以往对于酒驾进行处罚,甚至入刑,曾有过不同看法。但随着社会发展,人们认识到了酒驾的危险,对此基本统一了赞同意见。同样情况,对于开车接打手机进行处罚,也需要有一个认识过程。但是,适当罚款扣分还是很有必要的。事实证明,很多交通事故与开车接打手机有关,而这往往不容易引起驾驶人员的重视。一些人总认为,接打电话时间短,不影响开车,却忘记了事故的发生往往在一瞬间。而一旦发生事故,又往往追悔莫及。对开车接打手机进行处罚,正是为了引起人们对此危险的重视。交通法规是与时俱进的,新情况出现了,自然要出台新办法来处理。必要的处罚措施应该跟上,才能降低以致杜绝开车接打电话的现象。

我们讲,无论扣分还是罚款并非针对某个人,正如其他法律法规的作用一样。规定是针对违规现象的,只要遵守了,一切都好。如果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我行我素,当然要受到应有的处罚。至于接打电话入刑,当下看有些过快。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衡量,以便把交通管理与违规处罚有效结合起来,达到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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