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尔街日报》网络版报道,飞利浦周五表示,由于美国监管部门对交易感到担忧,公司已终止向中国投资者出售照明组件和汽车照明业务的计划。
飞利浦称,尽管他们做了“大量努力”来缓解担忧,但是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并未批准公司出售照明业务80.1%股份的交易。
飞利浦CEO万豪敦(Frans van Houten)表示,他对CFIUS的决定感到“十分失望”,飞利浦现在将与其他有意收购照明业务的潜在买家进行接触。
去年3月,飞利浦同意将照明业务80.1%的股份出售给Go Scale Capital,后者是金沙江创业投资与橡树投资伙伴联合发起的新独立投资基金。这笔交易对飞利浦照明业务的估值为33亿美元,是飞利浦退出照明业务计划的重要一步。飞利浦目前正在准备通过上市或出售的方式处理剩余照明业务。
飞利浦并未说明这桩交易引起了CFIUS的何种担忧,后者负责审查事关美国国家安全的国际交易,目前正在加大对中国买家在美国实施科技交易的审查力度。飞利浦在美国的照明业务包括生产和研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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