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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偷160元买手机 被亲妈当街暴打

虎毒尚不食子,更何况是怀胎十月,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只因念小学的女儿私自拿了家中160元买了一部手机,到商家要求退还不成便当街对女儿拳打脚踢,甚
至对前来调查情况的出勤民警肆意撒泼,并咬伤其中一名前来调解的民警的手臂。日前,临海法院对这起妨害公务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8月份初的一天,因为羡慕同学们都有手机,谢某的女儿便私自从家中拿了160元到临海洗菜桥的一家手机店买了一个手机。8月19日,谢某女儿私自拿钱买手机的事被发现,于是谢某和老公朱某便拉着女儿来到手机店里要求退货。因为手机已经卖出半月有余,店家不肯退货。谁知谢某夫妻当街就开始对女儿拳打脚踢。

打耳光、抓头发、撞柜子、踢背部,怎么狠怎么来。围观群众实在看不下去,纷纷劝阻:“小孩偷东西是不对,但你也不能往死里打啊,你这样虐待儿童是犯法的!”可听凭大家如何劝说,谢某和老公就是不肯罢手,还叫嚣:我打我自己的小孩犯什么法,就算我把警察叫来,他们也不能拿我怎样!

于是路人报警叫来了警察。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希望谢某一家人先到派出所坐下来慢慢解决问题。见民警要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谢某和老公这才慌了神,便开始撒泼耍赖,不肯上车。即使如此,谢某依旧言辞激烈,当时女儿已坐在警车里,依然对其不依不饶,不断辱骂,几次欲冲进车里继续对其殴打,甚至躺在地上阻拦警车通行。

民警为防止事态严重,便想将谢某拉进车里,结果谢某见状一口咬住其中一位民警的手臂,迟迟不肯松口,民警的手臂当场肿起一大块。事后经法医鉴定,该民警左前臂损伤程度达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谢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已赔偿受伤民警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且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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