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7日,京东(Nasdaq:JD)发布了2015财年第二季度财报。公司净营收为人民币459亿元(约合74亿美元),同比增长61%。净
亏损为人民币5.104亿元(约合8230万美元),而上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5.825亿元。基于非美国通用会计原则(non-GAAP),净亏损人民币
1570万元(约合250万美元),而上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1180万元。
●婚前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获得的红利、股息、收益,以及转让上述证券所得与扣除本金的差额,这些增值为间接投资行为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期权在婚前被授予,但行权权益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获得,被授予人能够行权获益与配偶的家庭劳动付出和支持等行为相关联,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使公司早日走出亏损并鼓励士气,京东宣布,公司董事会今年5月批准了一项针对公司董事长兼CEO刘强东的一项为期10年的薪酬计划。根据该计划,刘强东在计划规定的10年内,每年基本工资为1元人民币,且没有现金奖励。
此外,根据公司的股权鼓励计划,刘强东已被授予26,000,000股股权,相当于公司所有流通股的0.9%,每股执行价格为16.70美元(相当于每股ADS33.40美元)。在10年期限内,公司不得再向刘强东授予额外股权。
刘强东未来十年的财产都是婚前财产?
2015年8月8日,京东创始人兼CEO刘强东与奶茶妹妹章泽天在朝阳区民政局领证结婚。
自此,网上、微信上铺天盖地的是对此进行错误解读。
有人说:“在去年福布斯中,刘强东以70亿美金的身家出现在富豪排行榜上。此外,京东上市前就曾一次性对刘强东进行了股权奖励,金额达到49亿元人民币。刘强东的这些财产收入都是“去年”。也就意味着这些都是婚前财产。如果十年内奶茶妹妹要离婚的话,奶茶妹妹所能分到的仅仅是刘强东每年1元钱的薪水的一半,每年分到5毛钱,十年能分到5元钱。奶茶妹妹是否会哭晕在厕所呢?”
身价N亿的京东老板与超高颜值的美女自然是大家娱乐八卦的绝佳对象,但对婚前财产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我们应当有所知晓。
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实践中,有些财产是婚前取得,但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有些是婚后取得,但属于个人财产。
有些财产婚前取得但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1、房产一方婚前购买,产权属于购买方。但婚后出租收取租金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认为属于法定孳息,但考虑到租金与银行存款不同,出租方对房屋还有维修等义务,租金的获取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密切相连,需要投入一定的管理或劳务,故将租金认定为经营性收益比较适宜。
故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法律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取得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说,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其中间接投资表现得比较隐蔽,并不直接投资于企业,其收益通常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直接关联,主要表现为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获得的红利、股息、基金投资收益及转让上述证券所得与扣除本金的差额。此种情况下股票的增值为间接投资行为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当然可以请求分割。
3、婚前获得股权期权,婚后行权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上市公司设立的期权是一种鼓励机制,与被授予人的身份、工作能力、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等密切相关,被授予人所获期权在婚前被授予,但行权权益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获得,被授予人能够行权获益与配偶的家庭劳动付出和支持等行为相关联,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应当认定被授予人的期权行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些一方婚后取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后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取得的保险利益,为保险受益人个人财产。
依照《保险法》第21条第三款、第60条第一款、第63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依照上述规定和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保险,其保单的现金价值属于保险受益人。
在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中,夫妻一方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在合同尚未到期且明确约定财产利益由被保险人享有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保险单现金价值为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而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一方婚前存款,婚后所得利息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的存款在婚后所派生出来的利息,为法定孳息。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该存款利息属于个人财产。但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银行理财或公募私募基金,其投资取得的收益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刘强东哪些财产可能是共同财产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行使股票期权,则股票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福布斯科技百富榜的数据,刘强东净资产达90亿美元,在过去的5个月中增加了15亿美元,资产增长额度位居第二。
刘强东的现有股票虽然是婚前取得,但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获得的股票期权,如果在婚后行权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为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陈丹的博客 » 律师释疑:刘强东股票增值是婚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