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早些时候,美国商标专利局(USPTO)发现,被苹果最早用来在法庭上控告三星侵权的一份重要外观设计专利,竟然存在多出无效疑点,这也让该公司的5.48亿美元索赔金额陷入了被质疑的境地。FOSS Patents的Florian Mueller指出,这项尚未最终下达的无效裁定,涉及的是编号为D618,677的这项专利。8月5号的时候,USPTO的中心复审部门下达了相关意见。
USPTO公布的D'677配图,与苹果声称的‘先关内容’(prior art)有着不同的设计属性,因此不符合U.S. Code Title 35中有关专利布局的要求。
这一决定源自此前有些片面的匿名请求(看起来很像是三星),其声称该涉及专利的有效性存疑。Muller认为,考虑到事情的时间跨度已经这么久,苹果肯定要花很大劲向USPTO作出解释了。
另外,这一尚未最终下达的裁定还会考虑为何其有过两次明显被拒,一次是与某出版专利应用程序有着显著的相关性,另一次则因“过于新奇”(over novelty)。
如上图所示,此前两份与该设计相同的相关专利申请也受到了影响,USPTO不允许苹果就此主张所谓的“先关内容”的部分权利。一对分别来自LG和日本的非苹果专利,才是被USPTO明显拒绝的两份申请的“基础”。
此前,该专利被用到了苹果诉三星的首场官司上,而后者多款产品(包括GS4、AT&T和T-Mobile版GS II、Epic 4G Touch、Skyrocket、Showcase、Infuse 4G等设备)因此被认定侵犯了D'677专利。
需要指出的是,在针对Galaxy S2 Skyrocket和Epic 4G的诉讼案中,陪审团的裁定就是单纯依据D'677而作出的。尽管该裁定发生于3年前,但其多米诺骨牌效应却一直传导到了今天。
尽管三星将最初的10.5亿美元赔偿金额,通过部分再审和成功地联邦巡回上诉而一路削减到了5.48亿美元,但却未能将赔偿金进一步削减到3.99亿美元(最近已被拒绝立案)。
当然,这家韩国电子巨头仍然可以选择通过美国最高法院继续进行抗争。
[编译自:Apple Insider , 来源:USPTO , via]
访问: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陈丹的博客 » 关键专利有效性被认定存疑:苹果诉三星侵权案再生大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