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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代步神器”乱上路 小心被罚款

只要有轮子且能载人的工具就能上路行驶?答案当然是“不”!近日,一小伙子踩滑板在非机动车道上滑行,结果绊倒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对此,交管部门表示,他们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常会遇到脚踩滑板、溜冰鞋等“代步神器”的市民,殊不知他们的行为都违反了交通法规。

踩滑板上街炫技,不料绊倒别人

近日,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接到报警,一个滑板“跑”到路中央,将骑电动自行车送外卖的王某绊倒。

交警赶到现场,据了解,原来当天晚上,19岁的刘某踩着滑板在上元大街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并不停地变换姿势,炫耀自己的技巧。行驶至路口时,他用力踩板尾使滑板弹起并转圈,一不小心没踩好,滑板一下子飞了出去。

正在这时,送外卖的王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急匆匆地送货,天色昏暗,路中忽然飞来一个滑板,王某刹车不及,车被滑板绊倒,他自己也摔倒在地,腿部软组织挫伤。

交警认定,滑板不是交通工具,不能上路行驶,因此刘某要为王某的受伤负全部责任。

“风火轮”、溜冰鞋,都成了个别市民的交通工具

一位交警介绍,他们在执勤时常遇到各种各样的 “代步神器”。

前不久,两名“90后”小伙突发奇想,穿着溜冰鞋上了高速,在应急车道滑行。当交警将两人拦下时,小伙表示,他们打算一路溜旱冰到扬州游玩。“我们俩溜冰技术都不错,高速公路路面平整,且没有红绿灯,我们觉得溜过去没问题。”其中一名小伙子说。

听到这话,交警为他们的鲁莽捏了一把汗,他赶紧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又对他们上高速的行为进行处罚,随后用警车将他们带下高速,送至附近的葛塘客运站。

据了解,除了滑板、溜冰鞋、电动滑板等较常见的滑行工具,近日,一种外观像“风火轮”的新玩意儿又出现在不少时尚年轻人的脚下。记者昨天在大行宫看到,一名小伙站在一种特殊的车上,在非机动车道中穿梭,车速比自行车快,比电动自行车略慢。他头戴耳机,显得悠然自得,忽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后面行驶上来,差点撞到他,小伙吓了一跳,一时平衡感没把握好,差点从车上摔下,幸好及时跳下车,站在了路面上。

据了解,这种酷似“风火轮”的车叫电动平衡车,它没有方向盘,也没有刹车油门,完全依靠人体自身平衡系统运行。

一位交警告诉记者,电动平衡车完全靠自身平衡把握方向,很容易因失去平衡发生交通事故。在他处理过的有关电动平衡车的纠纷中,虽然暂时还没有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但也遇到过因与其他非机动车相撞,导致扭伤脚等轻微伤的。

滑行工具不能随意上路

对于这些新出现的“交通工具”,一位交管人士表示,溜冰鞋和滑板属于滑行工具,是禁止上路行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令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违规使用滑行工具上路者,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其中,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至于电动平衡车,因为是新生事物,暂时还没有相关法规对这类车辆进行界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类电动平衡车并不具备道路行驶权。

该交管人士解释,毫无疑问,平衡车并不属于机动车范畴,但若作为非机动车的话,法律对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也有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很明显电动平衡车并不符合。而如果把电动平衡车作为滑行工具,按照法律,电动平衡车自然也不能够上路,包括人行道。

交管部门提醒,除了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并已上牌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以上路行驶外,其他类型的滑行工具最好在封闭小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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